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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加强社会保险社会监督管理,进一步维护我区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强化党风、政风、行风监督检查工作,根据《莱芜区社会保险社会监督员制度》文件精神,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拟聘请4名同志为莱芜区社会保险社会监督员,现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有关影响聘任方面的情况,监督电话0531-76227756。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将按时予以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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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对莱芜区社会保险社会监督员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laiwu.gov.cn/art/2023/5/6/art_35262_4803677.html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