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
2020年招聘1000名警务辅助人员笔试通知
因承担考务工作的学校开学在即,经与有关部门研究拟于近期组织开展长沙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和资格复审(笔试前)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8月29日9:00至9月5日8:00自行在报名网站(长沙人才网www.cshr.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二)笔试时间:2020年9月5日上午 9:00-11:00
(三)笔试地点: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远大三路)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原件。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暂定于2020年9月10日至13日,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9月14日上午(9:30——11:30)到长沙市公安局509办公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携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并附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这次笔试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举行的,为了保障考试安全和广大考生健康,更好地服务考生、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重点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生下载准考证后,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考前准备。要认真查看自己参加考试所在考点及详细地址,避免走错考点学校。考生要按准考证上标明的考场号,准确找到自己的考场,防止进错考场坐错座位。
(二)当天考点学校交通干道可能出现拥堵,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合理规划好交通路线,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114路黄花新街站/10分钟一趟)。进入考点需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测量体温。因防疫要求,考生车辆不允许进入考点,开车前往的考生,建议另带一名驾驶员,送达考点后即停即走。
(三)所有考生应认真阅读知悉《考试防疫规定》,配合相关防疫查验,配合考点学校相关措施。
(四)所有考生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报考者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考试结束后,将按规定进行雷同试卷甄别工作。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按相关规定处理。在考试期间,报考者有义务保护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袭。
附件:
1、《考试防疫规定》
2、电子健康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例图
3、考点周边地图
长沙市公安局
2020年8月18日
tips
考试防疫规定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辅警招聘笔试工作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笔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笔试前14天(8月23日)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湖南本省的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外省的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
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应于笔试当天入场时提供7天内(8月29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为保证考生能准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事前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并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
四、考生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笔试考点。进入考点时,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
五、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身份证,不能提供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
3.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且不能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4.8月23日零时以后入境者,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红码者。
六、进入考点时两次体温测量不正常的考生,须现场签字确认,作为退费依据。
七、 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黄码,且7天内(8月29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的考生,将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八、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九、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十一、考生在外餐饮应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饭店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
十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2 // 电子健康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例图
附3 // 考点周边地图